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开课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按照《德州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及成绩管理规定》(德院政字〔2025〕46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5日(第十七周)。
二、考核方式
按照培养方案及课程大纲要求执行。
三、考试日程安排
(一)公共课考试日程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以下简称“研究生处”)统一安排,专业课考试日程由各培养单位统筹安排。各培养单位须于6月22日前将2025-2026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附件1)报送研究生处备案。研究生处审核无异议后,由培养单位及时向全体研究生公布。
(二)实行任课教师监考回避制度。每场考试须安排2名监考人员,由培养单位统一选派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各培养单位须于考试前组织监考人员培训,明确工作纪律与岗位职责。
四、命题要求
(一)考试课程
1.任课教师须按照期末考试试题模板命制A、B两套试题(附件2)。两套试题的结构、题量、难易度须保持一致,试题内容应相当且不得重复,同时需与考试时长相匹配(考试时长一般为2小时)。
2.两名及以上教师共同授课的课程,由课程负责人会同其他任课教师集体命题。
(二)考查课程
可以课程论文、实验设计、研究报告等方式考核,也可采用考试方式考核;如采用考试方式,命题要求与考试课程一致。
五、试卷审核、印制与保管
(一)任课教师完成命题后,填写期末考试试题审核表(附件3),6月16日前会同A、B两套试题纸质版(A4单面打印)提交至开课单位审核。
(二)开课单位审核无误后,经开课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6月22日前将A、B两套试题纸质版(A4单面打印)、期末考试试题审核表一并报送至研究生处。
(三)试卷统一使用研究生处规定的模板印制。公共课试卷由研究生处负责印制、清点与保管,专业课试卷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印制、清点与保管。所有试卷须于6月26日前完成印制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四)各单位须严格落实保密管理责任,严防试题泄漏。
六、阅卷及成绩报送
(一)任课教师须于7月13日前完成阅卷与成绩登录工作,并提交平时成绩登记表(附件4)、期末考核成绩登记表(附件5)。专业课成绩提交至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审核汇总,公共课成绩提交至研究生处审核汇总。
(二)各培养单位须汇总本学期所有研究生课程成绩(含公共课),由专人负责填写并核对研究生成绩单(附件6),确认所填成绩无误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7月17日前按要求将附件5和附件6报送至研究生处备案。
七、考核质量分析与存档保管
(一)任课教师须及时开展期末考核质量分析,填写期末考核分析表(附件7),并按期末考核存档材料清单(附件8)整理全套材料,7月13日前报送存档。专业课材料报送至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存档,公共课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存档。
(二)各单位须妥善保管试卷、成绩登记表等各类考核材料,确保完整规范。
八、材料报送清单
报送日期 |
报送主体 |
报送材料 |
提交要求 |
接收单位 |
6月16日前 |
任课教师 |
期末考试试题(A、B两套)(附件2)、期末考试试题审核表(附件3) |
纸质版(A4单面打印)各1份 |
培养单位 |
6月22日前 |
培养单位 |
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附件1)、期末考试试题(A、B两套)(附件2)、期末考试试题审核表(附件3) |
附件1电子版、附件2与附件3纸质版(A4单面打印)各1份 |
研究生处 |
7月13日前 |
任课教师 |
按照期末考核存档材料清单(附件8)整理相关存档材料 |
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
培养单位 |
7月17日前 |
培养单位 |
期末考核成绩登记表(附件5)、研究生成绩单(附件6) |
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
研究生处 |
联系人:蒋亭亭,联系电话:6073213。
附件:1.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
2.期末考试试题
3.期末考试试题审核表
4.平时成绩登记表
5.期末考核成绩登记表
6.研究生成绩单
7.期末考核分析表
8.期末考核存档材料清单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