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强化产教融合的育人机制,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根据《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选聘管理办法》(德院政字〔2025〕20号)(以下简称《办法》),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行业导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办法》所制定的选聘条件的校外人员。
二、申报程序
具体选聘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行业导师申请者填写《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同意,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请。
2.学位评定分委员审核。学院(研究院)依照《办法》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条件达成度进行审核,并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等严格把关。学位评定分委员到会委员达到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后无记名投票,同意票数达到全体委员过半数(不含半数)以上为通过。公示结果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
3.材料核查。各培养单位于5月9日前完成遴选工作,并报送纸质版论证材料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办公室(厚德楼21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邮箱dzxyxkyjsc@163.com,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组织申报材料复核工作。
4.学校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布名单并发放聘书。
三、其他要求
1.行业导师原则上指导一个专业学位类别的研究生,若指导研究生专业学位类别发生变化,仍须按新聘导师的要求和流程选聘。
2.工作期间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
联系人:任 芳 6073206、17658389520
李天骄 8985391、18505347467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德州学院关于印发《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选聘管理办
法》的通知
附件2: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申请表
附件3: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推荐人员汇总表
德院政字〔2025〕20号德州学院关于印发《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选聘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申请表.docx
附件3-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推荐人员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