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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2025年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1-21 点击数:

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版)》(德院政字〔2024〕43号,以下简称《遴选及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招生资格认定工作。

一、工作原则

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招生资格认定工作应遵循“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平公正、保证质量”的原则,促进学科方向凝练和学科创新团队建设,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的高水平有特色的导师队伍。

二、工作程序

(一)工作依据

《德州学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版)》(德院政字〔2024〕43号)。

(二)遴选类别与范围

1.导师类别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和校外兼职导师。

2.面向学位点及牵头单位

电子信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物理研究院(联系人:王铁军 18561140386)

电子信息(大数据技术与工程):计算机与信息学院(联系人:王荣燕 18266188056)

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化学化工学院(联系人:董喆 15617643119)

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化学化工学院(联系人:董喆 15617643119)

(三)遴选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需填写《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表》,2025年拟招生申请人同时填写《德州学院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表》,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按照遴选条件组织审核,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到相应牵头单位。

2.牵头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据《德州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和《遴选及管理办法》召开专门会议,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学术水平、申报材料等进行全面审查,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全体委员人数的一半以上方为通过。

3.牵头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分委会主席签署意见后,将申报表和汇总表(一式一份)于2月28日前报送到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电子版(申请表、汇总表、支撑材料、公示照片)发送到邮箱dzxyxkyjsc@163.com,联系人:任芳 17658389520 李天骄 18505347467。

4.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会同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合作发展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5.学校学术委员会专家组成导师遴选小组,确定拟聘任导师名单。

6.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公布拟聘任导师名单和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并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工作要求

(一)申请人的研究方向应与我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四个领域相关,不能跨专业、跨领域申报,申硕简况表中列出的骨干教师不能改变专业领域。

(二)申报材料涉及到的“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近三年”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申报硕士研究生导师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信息,或遴选过程存在舞弊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3年,核减培养单位招生指标及学科经费,涉及学术不端的,校学术委员会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四)工作期间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联系人:李天骄,联系电话:8985391、18505347467。

 

附件:

1.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表

2.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表

3.学院硕士生导师推荐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

4.《德州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

5.《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版)》

 


德州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


联系电话:0534-8985391、0534-8985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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