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确保专业实践质量,根据《德州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德院政字〔2026〕28号)(以下简称《实践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要求,现就2025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方式及要求
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实践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实践活动,实践内容、时长应满足各专业(领域)培养方案要求。
二、专业实践工作程序
(一)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开展个人专业实践计划制定工作,填写《德州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附件2),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二)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个人专业实践计划,审核通过后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备案。
(三)进入实践单位开展专业实践的研究生,离校前须认真阅读《德州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须知》(附件3),并签署《德州学院研究生外出实践安全承诺书》(附件4),交所在培养单位备案。
(四)各培养单位须根据本单位研究生的具体实践情况,统一为研究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专业实践考核
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须撰写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连同专业实践成果支撑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交所在培养单位。培养单位按照《实践管理办法》要求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进行考核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副院长为组长的专业实践工作小组。
(二)请各培养单位于2026年9月10日前将审核通过后的《德州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纸质版交至厚德楼217室。
联系人:鞠雅莉,联系电话:6073205
附件:
1.《德州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德院政字〔2026〕28号)
2.德州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
3.德州学院研究生外出实践安全须知
4.德州学院研究生外出实践安全承诺书
相关附件.rar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