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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7-27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确保专业实践质量,根据《德州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德院政字〔2026〕28号)以下简称《实践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要求,现就2025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方式及要求

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实践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实践活动,实践内容、时长应满足各专业(领域)培养方案要求。

二、专业实践工作程序

(一)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开展个人专业实践计划制定工作,填写《德州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附件2),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二)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个人专业实践计划,审核通过后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备案。

(三)进入实践单位开展专业实践的研究生,离校前须认真阅读《德州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须知》(附件3),并签署《德州学院研究生外出实践安全承诺书》(附件4),交所在培养单位备案。

(四)各培养单位须根据本单位研究生的具体实践情况,统一为研究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专业实践考核

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须撰写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连同专业实践成果支撑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交所在培养单位。培养单位按照实践管理办法要求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进行考核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副院长为组长的专业实践工作小组。

(二)各培养单位2026年910日前将审核通过后的《德州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纸质版交至厚德楼217室。

联系人:鞠雅莉,联系电话:6073205


附件

1.《德州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德院政字〔2026〕28号)

2.德州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

3.德州学院研究生外出实践安全须知

4.德州学院研究生外出实践安全承诺书

 相关附件.rar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

          2026年7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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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


联系电话:0534-8985391、0534-8985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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