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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24-09-10 点击数:

研究生处工作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科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决策决议;

2.制订和组织实施学校学科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

3.制订和组织实施学校学科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具体计划;

4.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科、专业的遴选、建设、评估、管理等工作;

5.组织实施学位授权点的培育、申报、建设、动态调整、核验等工作;

6.组织实施研究生导师遴选、培训与管理等工作;

7.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培养、学籍、学位授予、就业创业等工作;

8.组织实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党建、创新实践、资助体系建设、研究生会、日常管理等工作;

9.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等教、科研活动;

10.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德州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


联系电话:0534-8985391、0534-8985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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