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学校主页

德州学院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26-10-19 点击数: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度普通高校国家和省级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6〕38号)《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管理办法(试行版)》(德院政字〔2024〕43号)(德院政字〔2024〕43号)《关于<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管理办法(试行版)>的补充说明》(德院研〔2025〕1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我校2026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

一、评选范围

2025级、2026级全体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以及评审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全面发展,综合评价结果为“优”“良”。

5.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

6.按学校规定完成研究生学籍注册手续

7.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在各级学术科研、创新实践、文化体育等活动中表现优良,并综合考虑参与学生活动、社会实践等情况。

(二)评审标准

一年级:原则上以入学成绩全国统考科目(各统考科目均按百分制计算平均分)和志愿情况综合评价,同等情况下一志愿优先;立功表彰免初试考生按照三等学业奖学金认定。

二、三年级:原则上以前一年课程考核成绩、科研与学科竞赛成果和综合素质为主要依据。

各培养单位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制定相应标准。

三、名额分配

按照《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管理办法(试行版)》(附件1)《关于<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管理办法(试行版)>的补充说明》(附件2)相关规定,以各培养单位具有参评资格总人数为依据,统筹考量各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实际报到率等因素确定学业奖学金指标(2026年度度各单位指标见附件3)。

四、评选程序

1.培养单位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导师代表、研究生管理人员及研究生代表为成员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总人数为奇数,其中1人为组长),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评选事宜。

2.各单位制定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于10月26日前经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纸质版报研究生处(厚德楼217)备案,PDF版发送至邮箱:dzxyxkyjsc@163.com。

3.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各培养单位提交申请表(附件4)及证明材料,各单位组织审核后存档。

4.各单位最终推荐名单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德州学院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5,按专业领域报送)、学业奖学金评审报告(需附有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名单、评审及公示情况等信息)签字盖章纸质版于11月9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zxyxkyjsc@163.com。

5.学校组织对各培养单位推荐候选人进行复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并发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须按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要求做好申请人材料复核把关,评审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在学院内部做好公示释明工作。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弄虚作假,学校将对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通报全校,核减奖学金名额指标。

(二)申请参评研究生要切实做到严肃认真、诚实守信,所报送材料必须真实可靠,若研究生本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奖学金评审资格,已发放奖励的,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及奖金,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联系人:研究生教育管理科王老师,6073202(613202)。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                

                          2026年度10月18日


附件:1.德院政字〔2024〕43号《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管理办法(试行版)》

2.德院研〔2025〕1号关于《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管理办法(试行版)》的补充说明

3.2026年度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4.德州学院2026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5.德州学院2026年度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



德州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


联系电话:0534-8985391、0534-8985881     

                

技术支持: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